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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四库全书 > 欽定南巡盛典 > 欽定南巡盛典 卷九十三
[127-1a]
欽定四庫全書
欽定南巡盛典卷九十三
 奏議
 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江蘇巡撫莊有恭
  奏言准户部咨乾隆二十一年閏九月二十六日
  奉
上諭朕明春巡幸江浙所有供宿頓次皆出自帑項絲
 毫不以累民苐扈從官兵以及外省接駕人等輻輳
[127-1b]
 雲集經過地方錢米價值恐一時或致騰踴著將運
 京銅鉛兩省各截留十萬觔添爐鼓鑄減價發賣並
 将該二省應運本年漕粮各截留五萬石減價平糶
 以裕民間食用欽此仰見我
皇上省方觀民嘉恵東南之至意除截留漕糧現在酌
 核派撥外至錢文一項上年臣/經奏奉
俞允於寳蘇局加鑄一十四夘并收買各爐頭工料錢
 文凑濟現存局加夘錢四萬七千六百餘串又收
[127-2a]
  買各爐工料錢一萬六千六百餘串又蘇局額鑄
  餉錢除搭放兵餉外尚餘錢二萬五千餘串通共
  存局錢八萬九千餘串查乾隆十六年
翠華南幸各州縣共止兌發錢七萬五千九百餘串核
  計現存局錢較上届已属有餘無庸再行加鑄所
  有
恩諭截留江省銅鉛十萬觔似應仍聴運京以濟户工
  兩局鼔鑄之用奏入
[127-2b]
上諭曰如所議行該部知道
 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内務府奏言查
  從前凡遇
皇上駕幸木蘭等處臣/衙門所有備帶物件應需擡運
  者向由各該處僱覔民夫抬運毎夫一名行程日
  支銀一錢三分住宿日支銀一錢歴来照此辦理
  惟乾隆十六年
皇上巡幸江南經總理行營大臣奏准凡有抬運官物
[127-3a]
  之夫自京至順河集仍由臣/衙門僱覔應用其自
  順河集過河即交巡撫備辦前次該地方官所備
  民夫甚属便利且派有佐雜沿途管押抬運一切
  無悮苐查臣/衙門廣儲司等處毎次需用抬夫由
  京僱往向係夫頭包攬各處凑僱多有匪徒混入
  長途抬運難於管束易生事端臣/等酌議嗣後凡
  恭遇
皇上巡幸自京起運所需抬夫均照南省備辦之例交
[127-3b]
  沿途地方官僱夫抬運派員管押俾抬夫一項盡
  歸地方官就近備辦庶抬運彈壓俱属利便自無
  生事貽悮之虞如蒙
俞允嗣後凡恭遇
皇上巡幸俱由臣/衙門預行移咨經過該地方官一體
  遵照辦理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大學士公傅恒等
[127-4a]
 奏言明春
皇上巡幸江浙共需駝九百隻前次交與直隸喂養駝
  九百餘隻俱趕赴甘肅現在京城所有駝三百餘
  隻不敷應用經臣/等議得武備院等處應用駝隻
  俱交與該衙門移㑹直隸方觀承酌量或僱車或
  僱騾需用之處具奏行文續因太僕寺䭾載黄布
  城需用䭾二百七十隻或用官駝或用民駝需用
  之處䕶軍統領等請示臣/等經臣/等查得若用
[127-4b]
  官駝必須以符駝隻之數派章京三十四員牽駝
  披甲三百五十八名伊等應得賞銀盤費帮銀合
  計一萬四千六百餘兩若僱覔民駝需用駝二百
  七十餘隻兩個月整價銀按日各三錢兩個月一
  半價銀按日各一錢五分通計核算共需銀七千
  三百餘兩此二項較比僱覔民駝需用與官用駝
  隻即減省一半七千三百餘兩而且不用官駝不
  派官兵節省官馬數百匹順河集存下等候兵丁
[127-5a]
  隊内若無此項牽駝官兵管轄亦属便易相應將
  䭾載黄布城即僱覔民駝應用交與䕶軍統領等
  辦理今方觀承又將武備院茶飯房廣儲司等處
  需用駝六百餘隻俱已採買備用具奏外雖無别
  需用駝隻之處但現今需用駝隻之時必得敷餘
  數百隻以備應用現在京城所有官駝三百七十
  八隻即交與方觀承歸併現在伊採買駝隻内㨂
  選臕壯者以備明嵗
[127-5b]
皇上巡幸南省應用外其餘臕欠疲瘐者加謹喂養以
  備應用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總理行營事務
  和碩荘親王允祿等奏言據兩江總督尹繼善奏
  請将明嵗隨
駕官員所騎馬匹並應留車輛在附近徐家渡之王家
  營地方屯留一摺奉
[127-6a]
硃批總理行營處議奏欽此查上次
聖駕南巡
回鑾時係在順河集起旱是以各官員馬匹車輛就近
  在順河集屯留明嵗
聖駕自徐家渡渡黄至
回鑾時亦在徐家渡起旱則應留馬匹車輛自應在徐
  家渡附近地方屯喂無庸再駐順河集該督既查
  明附近徐家渡之王家營地形髙阜堪以屯駐即
[127-6b]
  令該督於該處將應備草料等項飭員先期妥辦
  俟
命下之日臣/等行令該督遵照辦理并行知在京各該
  處一體遵照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允祿等奏言恭
  照明春
聖駕南巡隨往江浙大臣官員兵役執事人等前經奏
[127-7a]
  明統以六千馬匹核計隨往今按各處冊報隨往
  人數計算馬匹不敷臣/等酌定将原議二人給馬
  三匹者改為毎人給馬一匹合計需馬五千六百
  六十九匹至渡黄以及各名勝處原議派馬俱在
  四千匹以内今照依原奏渡黄時按人減馬應需
  三千八百一十二匹名勝處按差減人應需馬三
  千九百五十六匹應開单行知兩江總督遵照仍
  交兵部查照原奏辦給馬票一面知照各該處將
[127-7b]
  单内隨往名勝處所減派人數通融辦理至船隻
  一項應令該督遵照原奏将預備
上用船隻敬謹預備其隨往官兵人等船隻亦按奏定
  船數及单内人數分别派撥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初七日軍機處㑹同兵部奏
  言據河南巡撫圖爾炳阿奏稱竊照西路軍營文
  報向由陜晉直𨽻一路轉逓京師明嵗春正恭逢
[127-8a]
聖駕南巡
啓鑾之後若仍由晉省逓京未免路逺稽時臣/等查豫
  属之内黄縣路通直隸考城縣壤接山東永城縣
  界連江省凡軍營文報自應由陜省潼闗出境即
  從豫省就近逓送
 行在庶可速達
御覽但查豫省並未設有腰站恐一有遲悮闗係匪輕
  應於陜豫交界之閿鄉縣起凡路通直隸山東江
[127-8b]
  南三省之各州縣挑撥好馬安設正腰各站以速
  逓送但各站事務僅責成該管州縣經理查各該
  州縣均有地方事務不能時刻在站照察勢必委
  之丁役人等若輩不知緩急恐不無稽延應每二
  站就近派委佐雜一員遇有文報到站即稽查件
  數接送時刻登註排单號簿限日行六百里者刻
  即逓送仍令該管州縣及各府州隨時稽察其要
  站馬匹即於正站内抽撥既無増添糜費而馬匹
[127-9a]
  亦可免疲乏除咨陜西直𨽻山東江南各督撫外
  理合恭摺
 奏明奉
㫖軍機大臣㑹同兵部速議具奏欽此查先經直督方
  觀承咨稱今嵗恭逢
皇上南巡請照上届東巡之例西路軍營文報由甘肅
  嘉峪闗陜西定邊營山西保徳州等處逓至直𨽻
  迴龍闗直送盧溝橋由良鄉逓送
[127-9b]
 行營安設正要各站毎站一律設馬五十匹於各該
  正站内派守備一員千把外委三員耑司馳逓仍
  派道府丞倅等官往来稽查續據山東江南浙江
  各督撫亦照例一體安設今據巡撫圖爾炳阿奏
  稱豫属内黄縣路通直隸考城縣接山東永城縣
  界連江省凡軍營文報應由陜省潼闗出境就近
  逓送
 行在庶可速達查西路軍營文報由陜甘山西沿邊
[127-10a]
  一帶逓至直𨽻良鄉縣計程四千六百四十里由
  良鄉至山東界計程五百九十里由山東徳州至
  江南界計程九百一十二里今若由陜西潼闗入
  河南閿鄉縣就近分路接逓自嘉峪闗至潼闗計
  程三千四百四十里自潼闗由河南内黄縣至直
  隸計程一千一百二十里自潼闗由河南考城縣
  至山東界計程一千一十五里自潼闗由河南永
  城縣至江南界計程一千三百五里臣/等統計核
[127-10b]
  算查自嘉峪闗由潼闗至河南内黄縣共程四千
  五百六十里已較沿邊逓至良鄉縣之路相等若
  再由内黄縣逓送直𨽻各站程途轉逺七八百里
  及千餘里不等反不免紆遲應將該撫所請由河
  南内黄縣安設臺站接送直隸之處毋庸議至河
  南接連山東界之考城縣并接連江南界之永城
  縣較之由沿邊馳逓山東計近程七百七十五里
  江南計近程一千三百九十七里查軍機文報闗
[127-11a]
  係𦂳要自應就近接逓以期迅速應如該撫所請
  恭逢
聖駕南巡
啓鑾之後軍營文報准其由陜省潼闗出境從閿鄉起
  於考城永城二縣等處安設正腰各站就近分路
  送往
 行營之該撫所稱毎二站派佐雜一員登記號件令
  各該州縣稽查之處臣/等伏查陜甘直隸等省逓
[127-11b]
  送軍營文報臺站俱經奏明毎正站各派守備一
  員千把外委三員耑司馳送酌派同知通判往来
  料理併責成各該道府經理稽查今豫省僅派佐
  雜辦理恐佐雜不諳馳逓必委之驛卒等夫難保
  其一無遺悮應令該撫照直𨽻等省之例一體辦
  理其所需馬匹於通省驛馬内㨂選挑撥仍将派
  委員弁姓名臺站馬匹數目造冊報部查核俟
命下之日行文該撫并直𨽻陜甘山東江南各督撫一
[127-12a]
  體遵照恭遇
聖駕巡幸直𨽻山東江南等省入境之日
 行在兵部即將入境日期知照河南巡撫遵照辦理
  奏入
上諭曰依議著兵部行文陕督沿邊一帶尚有北路軍
 營奏報所有臺站仍照舊安設俟啓鑾後計程已抵
 山東境則西来文報即由潼闗往送河南接逓至回
 鑾將抵直境即仍由北路馳逓其陜西河南山東江
[127-12b]
 南浙江著該督撫各㨂派滿洲道員一人専司軍臺
 事務往来督察以期迅速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初八日傅恒等奏言查本月
  十一日
聖駕自京
啓鑾按程核計應於十九日抵山東徳州西路文報自
  潼闗由河南考城縣至山東界計程一千一十五
  里以日行六百里扣算應即於十九日從潼闗分
[127-13a]
  路由河南馳逓約三日即可逓至
 行在大營臣/等交兵部行文該省辦理至
回鑾将抵直𨽻今
 行在兵部先期核算日期知㑹各該省仍由山西一
  路馳逓可也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初十日允祿等奏言案照武
  備院奏将交與直𨽻總督喂養駝隻内除挑選使
[127-13b]
  用外所剩駝隻趕赴紅花舖喂養俟
回鑾時預備補换一摺奉
㫖著交與總理行在事務王大臣議奏欽此伏查今嵗
皇上巡幸南省共需駝九百餘隻經直𨽻總督方觀承
  将武備院等處所用駝六百餘隻俱已採買其太
  僕寺䭾載黄布城之駱駝三百隻由臣/等酌議交
  與䕶軍統領等僱覔使用又八旗所有官駝三百
  七十八隻亦由臣/等議明交直𨽻總督方觀承歸
[127-14a]
  入伊之採買駝隻内挑選肥壮者使用所剰疲瘦
  者仍著喂養預備補换業經奏明遵行今武備院
  惟恐又似前次
南巡駝隻内疲乏甚多雖交地方官喂養並未能肥壮
  以致有悮大營黄城故請将所剩之駝隻趕赴紅
  花舖等處喂養以作
回鑾補换之用查此次自京起程至徐家渡止需二十
  餘日
[127-14b]
皇上陞舟後即将駝隻交與地方官喂養則行走二十
  餘日之駝若喂養兩月有餘斷無不肥之理應著
  該武備院逐一騐明嚴交地方官妥協喂養倘似
  前次不能肥壮以致不堪使用即将該地方官等
 題恭如照武備院所奏将用剩駱駝三百七十餘隻
  俱趕赴紅花舖備用則該衙門官員人等倚仗有
  補换駝隻領去之駝遂不爱惜反致多有瘦憊
  應將武備院所奏此次用剩駝隻不必趕赴紅花
[127-15a]
  舖仍照常存于直省喂養惟是所稱
回鑾時正值雨水道濘難行臣/等酌量擬議著交與直
  𨽻總督方觀承将此次用剰駱駝三百七十餘隻
  内挑出一百五十隻恭候
皇上起鑾以後緩緩趕赴紅花舖交與地方官等妥協
  喂養以備
回鑾補用如此則官駝輕健捷速亦不致多所瘦憊矣
  倘䝉
[127-15b]
俞允臣/即行文飭交直𨽻總督山東巡撫一體遵行奏
  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十二日江蘇巡撫愛必達奏
  言恭照乾隆丁丑年春
聖駕南巡一切應備事宜節經督臣/尹繼善暨前撫臣
  荘有恭率同司道等官敬謹備辦今據江蘇布政
  司許松佶詳稱今查乾隆十六年
[127-16a]
翠華南幸所有扈從官員人等乘坐船隻需用縴夫并
聖駕經由旱路遊覽名勝需用摃抬旱夫及
回鑾需用車輛䭾載
御用什物等項需用騾頭均於司庫正項銀内動支自
  應循照上届成例動用事竣據實報銷又扈從官
  兵馬駝沿途需用豆草麥麩以及屯駐馬駝地方
  設立買賣街購備麩豆等物上届係於司庫雜税
  及驛站餘剰銀内借發預期採辦差竣之日将奉文
[127-16b]
  支給應開銷者造冊請銷應發賣者觧價歸款
  再
行宫名勝備辦器具什物安頓
御舟
御馬搭建棚厰并槽䥷人夫運送冰塊脩理道路橋梁
  開濬河道安設馬頭脩墊縴路平治
 營盤等項上届係於司庫耗羡存公項下動支辦理
  均應循例動支事竣彚案報銷除取造估冊另詳
[127-17a]
  咨部外所有動用銀款相應詳請㑹
 奏臣/覆核無異除飭取清冊分咨户兵工三部備案
  外謹㑹同兩江總督臣/尹繼善恭摺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步軍統領衙門奏
  言查向来
皇上巡幸各處臣/衙門捕盗官兵番役人等所有拏獲
  竊盗取供後即送
[127-17b]
 行在刑部該部辦理轉送
 行在兵部兵部始行交發地方官但
 行在刑部辦理交送兵部兵部尋交地方官之際二
  部俱無看守之人仍交臣/衙門原拏官兵隨營押
  帶臣/衙門番役捕盜兵丁俱係酌量派出為數無
  多若拏一犯看守即須三四人若拏數犯看守即
  致乏人且兵丁小人因所拏人犯仍交伊等隨營
  押帶在帳房看守伊等不免因有看守之責轉致
[127-18a]
  託故不行勇往拏賊臣/請嗣後凡遇
皇上巡幸處所令經過省分地方之州縣逐日派佐雜
  官一員衙役十名隨處交與
 行在刑部跟隨帳房預備接收看守人犯如此
 行在刑部看守人犯有人臣/衙門所拏事件亦能隨
  交隨收原拏官兵番役既得交出拏獲事件亦可
  另捕他犯隨營稽察甚有俾益俟
命下之日除行文此次經過之該督撫遵照一體辦理
[127-18b]
  外嗣後永著為例凡遇
皇上巡幸俱照此例辦理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兵部奏言查上届
聖駕南巡臣/部官員等俱在前面行走此次凡一應奏
  摺俱從後趕送請備坐船一隻令臣/部官員等輪
  班在豹尾鎗後與軍機處官員一處行走至駐營
  時将船在布城從角灣住以便接逓事件再請将
[127-19a]
  驛馬選擇十匹令隨在豹尾鎗後堤岸行走以備
  馳送事件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刑部奏言乾隆二十
  二年二月初八日奉
上諭江浙二省讞獄滋繁陳臬之司素稱劇任兹朕巡
 省所至覃布恩膏黎庶均沾閭閻愷樂而有罪之人
 囹圄桎梏實由自取亦何恤焉但念獄一成而不變
[127-19b]
 其中奸民之犯法者固多而無知誤蹈之人亦所
 時有况未抵於重辟尚可望其自新用播徳音以符寛
 大所有江蘇安徽浙江等属軍流以下人犯俱著加
 恩各予減等發落從此案牘一清在問刑各官當益
 勵精勤期於明慎而凡爾百姓更宜各安本業勉為
 良民勿為曠典可以倖邀而輕國法也欽此仰見我
皇上鑾蹕所臨太和洋溢恤刑宥罪
特沛殊恩臣/伏思此次
[127-20a]
皇上巡幸江浙現在軍流以下人犯仰䝉
聖恩各予減等惟是情罪輕重攸分辦理自應稍為區
  别臣/詳加酌議所有江浙人犯該發遣黒龍江寧
  古塔及内遣雲貴川廣人犯罪與軍流相等應請
  一體援減此内如叛逆緣坐强盗免死發遣家奴
  喫酒行兇棍徒生事擾害用藥迷拐子女開窑誘
  賣并例應給披甲人為奴及擬軍之積匪滑賊情
  罪較重俱不准其減等其餘軍流遣犯俱應減為
[127-20b]
  杖一百徒三年徒罪及雜犯准徒人犯減為杖一
  百其已經到配徒犯即行釋放逃徒並免緝拏枷
  杖人犯均應寛免應刺字者并免刺字其已經發
  遣軍流計其程限尚未到配核其情罪與
恩㫖相符准其㑹
赦減等再江浙之人有在别省犯案逓回原籍追賍僉
  配人犯計其犯事在
恩㫖以前似應推廣
[127-21a]
皇仁俱准其減等發落其外省犯事逓發江浙軍流人
  犯與江浙現在軍流不同未便濫邀
曠典均不在減等之例侯
命下之日臣/部行文各該督撫遵照辦理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直𨽻總督方觀承奏
  言竊查八旗官駝三百七十八隻奉文發直喂養
  備用嗣准部咨内開總理行營處議覆武備院籌
[127-21b]
  備
回鑾時補换駱駝一摺請於發直駝内挑出一百五十
  隻恭候
皇上啓鑾以後緩緩趕赴紅花舖交與地方官喂養以
  備
回鑾補换之用奏准行知到臣/伏查武備院䭾載之駝
  係六百隻今預備補换駝一百五十隻自可敷用
  臣/昨至徳州見東省撫臣進有駝隻又臣/上年在
[127-22a]
  張家口買有瘦駝牧放已久俱臕肥可用臣/現在
  挑選一百隻趕赴紅花舖一帶如䝉
天恩賞收合之東省駝隻已可為沿途補换之用所有
  八旗官駝一百五十隻似可毋庸送往應請仍留
  直𨽻喂養以備木蘭差務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兵部侍郎管順天
  府府尹劉綸奏言恭照
[127-22b]
聖駕回鑾内務府鑾儀衛衙門各行檔需用車輛臣/先期
  前赴水次督同山東江南兩省道府委員并内
  務府司員稽核監放查山東省原分留京車一百
  三十四輛江南省原分留京車一百六十二輛並
  直𨽻協濟代僱車一百輛共四大套車三百九十
  六輛於本月二十五六七等日㑹同各員在厰陸
  續騐照支給計放過各行檔車二百八十二輛所
  有餘剰原車並兩省預備三套二套各車俱照上
[127-23a]
  届成規酌聴隨
駕大臣官員等自行給價添僱接濟疲乏餘仍交與兩
  省各員自行檢收以為沿途預備之用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初九日浙江巡撫楊廷璋奏
  言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初一日恭逢
聖駕駐驆西湖臣/等面奉
上諭西湖之水海寧一帶田畝藉以灌溉今聞沿湖多
[127-23b]
 有佔墾若將墾之田挖廢歸湖小民未免失業如
 任其佔墾將来湖身日漸壅塞海邑田畝有涸竭之
 虞於水利民田均有未便除已經開墾成者免其
 清出外嗣後不許再行侵佔欽此臣/等跪奉之下仰
  見
聖主軫念民生籌水利至意伏查西湖故址周圍原
  額係三十餘里東南抵城西北接山受武林諸山
  之水滙聚成湖由湧金水門入城出艮山等門㑹
[127-24a]
   上塘河而直達海寧沿塘民田數千頃皆藉湖水
   以資灌溉縁湖身寛廣水大則可容納無汛溢之
   虞水小則可停蓄無涸竭之患利益民生其功甚
   溥嗣經瀕湖小民栽荷蓄魚始則圏湖為蕩繼則
   開墾成田日漸侵佔以致水利日多阻滯雍正二
   年荷䝉
世宗憲皇帝勅令清查将所佔田蕩豁除糧額照址盡行
   清出歸湖開通水源俾無淤滯下游田畝可以不
[127-24b]
   虞旱熯伏查西湖舊址三十餘里彼時查丈僅存
   二十二里四分有竒通計裡外湖面一萬一千三
   百一十五畝淤淺沙灘三千一百二十五畝已失
   故址四分之一歴今三十餘年為時既久小民又
   復漸次佔墾亟應清釐禁止仰䝉
 聖主洞燭情形
 勅令設法查禁臣/等隨與藩司公同斟酌現在遴委幹
   員將湖址逐叚悉心勘丈除久墾成田無碍水源
[127-25a]
  者欽遵
諭㫖免其清出外其現存湖面及淤淺沙灘逐段俱丈
  量清楚竪立標記飭委大員覆勘明確于湖岸立
  石永禁仍繪圖貼説存案查禁之後遇有侵佔絲
  毫即照强佔官湖律嚴加治罪至現存小民栽荷
  蓄魚之蕩止許用竹箔攔隔以通水道不許私築
  土硬圖為後日佔墾賬本仍責令地方官於毎年
  冬令水落時按圖勘丈一次倘有越佔立押刨挖
[127-25b]
  歸湖如無侵越即出具並無侵佔印結申報各上
  司稽考倘敢瞻徇隠匿查出立即嚴叅其已經墾
  田畝蒙
聖主格外施恩免其清出但究係私佔官湖俯俟丈出
  確數核明雍正二年清查以後復佔墾田蕩各若
  干畝如果無碍水源容臣/等具奏請
㫖應否按畝酌量徴輸地租歸入西湖嵗脩項下為挑
  濬西湖淤泥葑草等項之用恭候
[127-26a]
聖明定奪如此立法查禁庶小民不敢再行侵佔湖水
  自可永不淤塞下游民田旱澇有資
聖主恩施當與湖流永頌靡涯矣奏入報

  乾隆二十三年正月初十日楊廷璋奏言乾隆二
  十二年春恭逢
聖主重幸浙江面奉
上諭西湖之水海寧一帶田畝藉以灌溉今聞沿湖多
[127-26b]
 有佔墾若将墾之田挖廢歸湖小民未免失業如
 任其佔墾將来湖身日漸壅塞海邑田畝有涸竭之
 虞於水利民田均有未便除已經開墾成者免其
 清出外嗣後不許再行侵佔欽此欽遵先經㑹同前
  督臣/喀爾吉善將酌籌清理情形恭摺奏請
聖鑒欽奉
硃批俞允臣/隨飭委署鹽驛道事温處道朱椿續又委
  鹽繹道張唯寅率同杭州府知府張逢堯等先將
[127-27a]
  湖面通行查丈自雍正二年清理西湖丈量湖面
  周圍計二十二里四分迄今三十餘年沿湖居民
  或築隄為塘或培土成田逐漸佔墾並淤淺沙灘
  共二里有餘現丈湖面祇存不及二十里之數此
  次清查自應以雍正二年丈定之數為凖將陸續
  佔墾之處悉行刨挖歸湖以疏下游水利乃仰蒙
聖主軫念民生將已墾者免其清出此誠
聖主格外恩施臣/敢不欽遵查辦第西湖之水攸闗下
[127-27b]
  游水利若將有碍水道之處一概准其存留恐日
  漸淤塞必至不敷灌溉似應分别辦理臣/因率同
  司道并承辦各員親歴湖濵周遭相度將各處佔
  墾之地蕩田畝及淤灘勘明有無阻遏水源逐一
  挿籖記認分定應去應留明白掲示曉諭於秋杪
  收穫後令該道府督率佐雜各員分頭展復計小
  有天園迤西一天山脚下金沙港廟後錦帶橋内
  湖錢塘門迤南湧金門迤南清波門西首長橋等
[127-28a]
  處共清出有礙水道之地蕩淤灘約計一里有零
  逐一開挖歸湖其已成田者概免刨挖内將小有
  天園門前圏佔之水蕩清出建築馬頭不特湖船
  直達無礙而水源亦疏暢流通又於栁浪聞鶯處
  將開挖圈蕩之土方即用以築堤一道計長一百
  餘丈直至湧金門馬頭以作界限其於沿湖凹凸
  不齊之處各按形勢悉行裁直淤淺沙灘一律開
  濬深通現在丈實湖面已有二十一里二分零較
[127-28b]
  前清出一里有餘其各處不礙水源之田畝地蕩
  尚有五百八十九畝零應遵
㫖免其清出即照現在二十一里二分之湖面立石永
  禁侵佔東面於湧金門馬頭之右西面于一天山
  脚下南於長橋埠北面於湖山春社之左共四處
  各立一碑将現在清出里數及侵佔官湖例應
  擬流條款刋刻碑上俾小民咸知畏法遵守仍
  造冊繪圖存案毎年責令地方官查丈一次稍有
[127-29a]
  侵佔立押刨廢徇𨼆即行叅處所有免其清出之
  田畝地蕩雖䝉
聖恩不予刨廢但究係侵佔既已免其治罪復仍歸管
  業自應酌量徴租以充嵗脩疏濬西湖之用臣/
  司道悉心斟酌計其出息之厚薄定以租額之低
  昻毎蕩一畝嵗徴租銀五錢田一畝嵗徴租銀四
  錢地一畝嵗徴租銀三錢造具户畝各確冊於二
  十三年起令地方官按數徴收觧鹽驛道衙門歸
[127-29b]
  入西湖租息項下以備挑濬修理公用自此畨清
  理後斷不容稍有圏佔再沿湖雖已立石刋禁但
  湖身寛濶恐小民惟利是圖或於各處堤岸仍有
  侵損擬令地方官於清出之堤岸上照蘇隄之式
  沿岸栽挿栁樹不特可杜小民侵損其根株盤結
  亦可堅固堤身且一二年後長發茂盛萬緑成隂
  更足與湖山増色所用刨費即於鹽道收存之西
  湖租息項下動支無需開銷正項錢糧現在湖面
[127-30a]
  較前已大為開展湖流暢達水道不淤下游田畝
  從此倍資灌溉之利白叟黄童咸歌
聖澤優渥樂利無涯矣奏入
上諭曰好如議行
 
 
 
 
[127-30b]
 
 
 
 
 
 
 
欽定南巡盛典卷九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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