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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四库全书 > 文獻通考 > 文獻通考 卷一百六十九
[169-1a]
欽定四庫全書
 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九
  鄱 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
 刑考八
  詳讞平反/
虞舜眚災肆赦怙終賊刑眚過也災害也肆緩賊殺也/過而有害當緩赦之怙奸自
終當刑/殺之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
殺不辜寧失不經辜罪也/經常也
[169-1b]
周官小司宼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辟法也麗附也故/書付作附附猶著
也/一曰議親之辟鄭司農云若今時宗/室有罪先請是也二曰議故之辟
故謂舊/知也三曰議賢之辟鄭司農云若今時廉吏有罪/先請是也元謂賢有徳行者
曰議能之辟能謂有道藝者春秋傳曰夫謀而鮮過恵/訓不倦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将十世
宥之以勸能者今一不免/其身以棄社禝不亦惑乎五曰議功之辟謂有大勲/勞立功者
曰議貴之辟鄭司農云若今時吏/墨綬有罪先請是也七曰議勤之辟謂憔/悴以
事/國八曰議賓之辟謂所不臣者三/恪二代之後歟以三刺斷庻民獄訟
之中中謂罪/正所定一曰訊羣臣二曰訊羣吏三曰訊萬民刺/殺
[169-2a]
也三訊罪定則殺之訊告也疏曰羣臣士以上羣吏/府史胥徒庻人在官者萬民民間有徳行不仕者
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宥寛也民言殺殺之/言寛寛之上服劓墨
也下服/宫刖也
王制司宼正刑明辟以聽獄訟必三刺以求民情斷其/獄訟之中也三
刺注/見前有㫖無簡不聽簡誠也有其意無其/誠者不論以為罪附從輕附施/刑也
求出之/使從輕赦從重雖是罪可/重猶赦之疑獄汜與衆共之衆疑赦之
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小大輕重也/行故事曰比
君陳王曰君陳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
[169-2b]
惟勿宥惟厥中
穆王吕刑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
權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事在上刑而情/適輕則服下刑
舜之宥過無大康誥所謂大罪非終是也事在下刑而/情適重則服上刑舜之刑故無小康誥所謂小罪非眚
是也若諸罰之輕重亦皆有權焉權者進退推移以求/其輕重之宜也刑罰世輕世重者周禮刑新國用輕典
刑亂國用重典刑平國用中典随時而為輕重者也輕/重諸罰有權者權一人之輕重也刑罰世輕世重者權
一世之輕重也惟齊非齊者法之權也有倫有要者法/之經也言刑罰雖惟權變是適而齊之以不齊焉至其
倫要所在蓋有截然而不可/紊者矣此兩句總結上意也
[169-3a]
大戴禮刑法者御人之衘勒也吏者轡也刑者䇿也天
子御者内史太史左右手也古者以法為衘勒以官為
轡以刑為䇿以人為手而御天下公家不畜刑人大夫
不養士遇之途不與之言屏諸四方唯其所如不及以
政不欲生之故也又曰刑不上大夫者古之大夫有坐
不廉汚穢者則曰簠簋不飾媱亂男女無别者則曰帷
薄不脩罔上不忠者則曰臣節未著罷軟不勝任者則
曰下官不職干國之紀者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
[169-3b]
定罪名矣不忍斥然以正呼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
刑之域者聞有譴發則自冠氂纓盤水加劔造乎闕而
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縳牽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
命則北面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之也曰子
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是曰刑不上大夫
漢髙帝七年制詔御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
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繫不决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
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謂處/斷也
[169-4a]
不能决者皆移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决謹具為
奏傳所當比律令以聞
文帝時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予民
 時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乗輿馬驚於是
 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
 曰此人親驚吾馬馬頼和柔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
 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之也今
 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扵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
[169-4b]
 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
 皆用法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
 乆曰廷尉當是也其後人有盗髙廟座前玉環得帝
 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盗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
 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盗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置之
 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
 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逆順為差今盗
 宗廟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
[169-5a]
 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許之
孝景中五年詔諸獄疑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
者輙讞之
後元年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
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
師古曰假令讞訖其理不/當所讞之人不為罪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寛
 時廷尉上囚訪年繼母陳論殺訪年父訪年因殺陳
 依律殺母以大逆論帝疑之武帝時年十二為太子
[169-5b]
 在旁帝命問之太子答曰夫繼母如母明不及母縁
 父之故比之於母今繼母無状手殺其父則下手之
 日母恩絶矣宜與殺人者同不宜與大逆論從之
文帝時詔除收孥相坐法
景帝時詔髙年鰥寡幼弱孕婦師侏儒有罪當鞫繫者
頌繫之並詳見/刑制門
武帝時兒寛為廷尉史以古法義决疑獄張湯甚重之
時上方向文學湯决大獄欲傳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扵
[169-6a]
尚書春秋補廷尉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
而深刻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
宣帝時置廷平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决
詳見刑/制門
成帝詔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减死
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詳見刑/制門
 沛縣有富家翁貲三千餘萬小婦子年纔數嵗頃失
 其母父無親近其女不賢翁病困思念恐争其財兒
[169-6b]
 必不全因呼族人為遺書令悉以財屬女但遺一劔
 云兒年十五以還付之其後果不肯與兒詣郡自言
 求劔時太守何武得其條辭因録女及壻省其手書
 顧謂掾史曰女性强梁婿復貪鄙畏殘害其兒又計
 小兒得此財不能全䕶故且與女實寄之耳不當以
 劔與之夫劔者所以决斷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
 居度此女壻必不復還其劔當關縣官縣官或能証
 察得見申展此凡庸何能思慮𢎞遠如是哉悉取財
[169-7a]
 以與子曰敝女惡壻温飽十嵗亦以幸矣論者大服
 武
 薛宣為丞相時弟循為臨菑令後母常隨循居官宣
 迎後母循不遣後母病死循去官持服宣謂循三年
 服少能行之者兄弟相駮不可駮者執意不同/猶如色之間雜循遂
 竟服繇是兄弟不和後宣免丞相加特進久之哀帝
 即位博士申咸給事中亦東海人毁宣不供養行喪
 服薄於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復封列侯在朝省
[169-7b]
 宣子况為右曹侍郎數聞其語賕客楊明欽令創咸
 面目使不居位創謂/傷之㑹司𨽻缺况恐咸為之遂令明
 欽遮斫咸宫門外斷鼻唇身八創事下有司議御史
 中丞衆等議史失/衆姓奏曰况朝臣父故宰相封列侯不
 相勅承教化而骨肉相疑咸受循言以謗毁宣咸所
 言皆宣行迹衆人所共見公家所宜聞况知咸給事
 中恐為司𨽻舉奏宣而公令明等廹切宫闕要遮創
 戮近臣扵大道人衆中欲以鬲塞聰明杜絶論議之
[169-8a]
 端鬲與隔同/杜塞也桀黠無所畏忌萬衆讙譁流聞四方不
 與凡人忿怒争鬬同臣聞敬近臣為近主也禮下公
 門式路馬過公門則下車見路馬則撫/式蓋崇敬也式車前横木居處畜産且
 猶敬之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於誅遂成也言舉/意不善雖成
 功猶/加誅上浸之原不可長也浸近也傷戮大臣有所逼/近也浸亦作侵犯也其義
 兩通長音/竹兩反况首為惡明手傷功意俱惡手傷人為功/使人傷人為
 意/皆大不敬明當以重論及况皆棄市廷尉直駮議
 曰律曰以刃傷人完為城旦其賊加罪一等與謀者
[169-8b]
 同罪詔書無以詆欺成罪詆毁也/丁禮反傳曰遇人不以義
 而見疻者與疻人之罪鈞惡不直也以杖手毆擊破/其皮腫起青黒
 傷無創瘢者律謂之疻痏遇人不以義為/不直雖見毆罪同毆也疻音枳痏音鮪咸厚善循
 而數稱宣過惡流聞不可謂直言咸為循而毁宣/是不義而不正
 以故謀傷咸計謀已定後聞置司𨽻因前謀而趣明
 趣讀/曰促非以恐咸為司𨽻故造謀也本争私變雖扵掖
 門外傷咸道中與凡人争鬬無異殺人者死傷人者
 刑古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
[169-9a]
 名不正則言不順至扵刑罰不中而人無所措手足
 措置/也今以况為首惡明手傷為大不敬公私無差春
 秋之義原心定罪原謂尋/其本原况以父見謗發忿怒無
 他大惡加詆欺輯小過成大辟䧟死刑違明詔恐非
 法意不可施行聖王不以怒増刑明當以賊傷人不
 直以其/受財况與謀者皆爵减完為城旦以其身有爵級/故得减罪而為
 完也况身及同謀/之人皆從此科帝以問公卿丞相孔光大司空師
 丹以中丞議是自将軍以下至博士議郎皆是廷尉
[169-9b]
 况竟減死罪一等徙燉煌宣坐免為庻人歸故鄉
 定陵侯淳于長坐大逆誅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事
 未發覺時棄去或更嫁及長事發丞相方進大司空
 何武議曰令犯法者各以發時律令論之此其引令/條之文也
 發時謂其/犯法之時明有所記也志/記長犯大逆時乃始等見為
 妻已有當坐之罪與身犯法無異後乃棄去於法無
 以解解免/也請論廷尉孔光駮議以為大逆無道父母
 妻子同産無少長皆棄市欲懲後犯法者也懲創/止之
[169-10a]
 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長自未知當罪大逆之
 法而乃始等棄去或更嫁義已絶而欲以為長妻論
 殺之名不正不當坐有詔光議是
王尊為美陽令美陽女子告假子以我為妻妬笞我尊
驗問辭伏曰律無妻母之法聖人所不忍書此經所謂
造獄者也言非常刑名/造殺戮之法乃使騎吏五人射殺之
哀帝時廷尉梁祖與丞相長史御史中丞及五二千石
雜治東平王雲獄雲為息夫躬等/誣告不道事時冬月未盡二旬而
[169-10b]
祖心疑雲寃獄有飾辭奏欲傳之長安傳謂移/其事也更下公
卿覆治天子以為祖等皆見上體不平外内顧望操持
兩心幸雲踰冬無討賊疾惡主讎之意制詔免祖等皆
為庻人後數月大赦丞相王嘉薦祖等明習治獄又封
還益董賢户事上發怒召嘉詣尚書責問光禄大夫孔
光等希㫖劾嘉迷國罔上不道請召嘉詣廷尉詔獄嘉
竟死獄中
 永信少府猛等十人以為聖王斷獄必先原心定罪
[169-11a]
 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銜怨而受
 罪明主躬聖徳重大臣刑辟廣延有司議欲使海内
 咸服嘉罪名雖應法聖王之扵大臣在輿為下御坐
 則起師古曰解在/翟方進傳疾病視之無數死則臨弔之廢宗
 廟之祭進之以禮退之以義誄之以行師古曰言大/臣之死積累
 其行而為誄也誄/者累徳行之文按嘉本以祖等為罪罪惡雖著大
 臣括髪闗械祼躬就笞師古曰括結也/闗貫也祼露也非所以重國
 褒宗廟也今春月寒氣錯繆露霜數降宜示天下以
[169-11b]
 寛和臣等不知大義唯陛下察焉有詔假謁者節召
 丞相入廷尉詔獄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進
 嘉嘉不肯服主簿曰将相不對理陳寃相踵以為故
 事師古曰踵/由躡也君侯宜引决師古曰令/自裁也使者危坐府門
 上師古曰以/逼促嘉也主簿復前進藥嘉引藥杯以擊地謂官
 屬曰丞相幸得偹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
 示萬衆丞相豈兒女子邪何謂咀藥而死師古曰咀/嚼也音才
 汝/反嘉遂装出見使者再拜受詔乗吏小車去蓋不冠
[169-12a]
 随使者詣廷尉廷尉收嘉丞相新甫侯印綬縳嘉載
 致都詔獄上聞嘉生自詣吏大怒使将軍以下與
 二千石雜治吏詰問嘉嘉對曰按事者思得實竊見
 祖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雲為不當死欲關公卿示
 重慎置驛馬傳囚執不得踰冬月誠不見其外内顧
 望阿附為雲驗復幸得䝉大赦祖等皆良善吏臣竊
 為國惜賢不私此三人獄吏曰茍如此則君何以為
 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吏稍侵辱嘉嘉喟然
[169-12b]
 卬天歎曰師古曰卬/讀作仰幸得充偹宰相不能進賢退不
 肖以是負國死有餘責吏問賢不肖主名嘉曰賢故
 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髙安侯董賢父
 子佞邪亂朝而不能退罪當死死無所恨嘉繫獄二
 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
後漢制治書侍御史二人𨕖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
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
明帝永平十四年楚王英以謀逆廢徙自殺時窮治楚
[169-13a]
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
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數而繋獄者尚數千人
顔忠王平辭引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濩澤侯鄧鯉
曲成侯劉建建等辭未嘗與忠平相見是時上怒甚吏
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䧟入無敢以情恕者侍御史
寒朗心傷其寃試以建等物色獨問忠平而二人錯愕
不能對朗知其詐乃上言建等無姦專為忠平所誣疑
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對曰
[169-13b]
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
是何不早奏對曰臣恐海内别有發其姦者帝怒曰吏
持兩端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願一言而死帝
曰誰與共為章對曰臣獨作之上曰何以不與三府議
對曰臣自知當必族滅不敢多汚染人上曰何故族
對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窮盡姦状反為罪人訟寃故知
當族滅然臣所以言者誠冀陛下一覺悟而已臣見考
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惡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
[169-14a]
如入之可無後責是以考一連十考十連百又公卿朝
㑹陛下問以得失皆長跪言舊制大罪禍及九族陛下
大恩裁止扵身天下幸甚及其歸舍口雖不言而仰屋
竊嘆莫不知其多寃無敢為陛下言者臣今所陳誠死
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録囚
徒理出千餘人時天旱即大雨馬后亦以楚獄多濫乗
間為帝言之帝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任
城令汝南袁安遷楚郡太守到郡不入府先徃案楚王
[169-14b]
英獄事理其無明驗者條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頭争
以為阿附反虜法與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
當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報許得出
者四百餘家
肅宗初陳寵為尚書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廼
上疏言宜隆先王之道蕩滌煩苛之法輕薄箠楚以奉
天心帝納寵言詔有司絶鉆鑚諸惨酷之科解妖惡之
禁除文致之請讞五十餘事定著扵令
[169-15a]
 寵曾祖父咸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性仁恕常戒子
 孫曰為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予人
 重比王莾時謝病收歛其家律令書文壁藏之寵明
 習法家少為郡吏辟司徒鮑昱府轉為辭曹掌天下
 獄訟其所平決無不厭服衆心撰辭訟比七卷决事
 科條皆以事類相從寵子忠為廷尉正司徒劉凱舉
 忠明習法律擢拜尚書忠自以世典刑法用心務在
 寛詳初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刑者未施行
[169-15b]
 忠畧依寵意為二十三條為决事比以省請讞之敝
元和三年廷尉郭躬條諸重文可從輕者四十一事奏
之事皆施行著於令
 明帝時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匃奴騎都尉秦彭為副
 彭在别屯而輙以法斬人固奏彭專擅請誅之帝問
 郭躬曰軍征校尉一統扵督督謂/大将彭無斧鉞何得殺
 人躬曰一統扵督謂在部曲也前漢書音義曰大将/軍行有五部部有曲
 今彭專軍别将有異扵此兵事呼吸不容先闗督帥
[169-16a]
 且漢制棨㦸即為斧鉞有衣之/㦸曰棨帝從躬議又有兄弟
 共殺人者帝以兄不訓弟故報兄重報論也/重死刑而减弟
 死中常侍孫章宣詔言兩報重尚書奏章矯制罪當
 腰斬帝問郭躬躬曰法令有故誤章傳令之謬於事
 為誤誤者於文則輕當罰金帝曰章與囚同縣疑其
 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詩小雅如砥貢賦/平如矢賞罰均
 子不逆詐且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善之
 躬父𢎞習小杜律前書杜周斷獄深刻子延年/亦明法律對父故言小也太守
[169-16b]
 寇恂以𢎞為决曹掾斷獄至三十年用法平諸為𢎞
 所决者退無怨情郡内比之東海于公躬少傳父業
 講授徒衆常數百人後為郡吏辟公府元和初為廷
 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寛平及典理官决獄斷刑多依
 矜恕
 梁人取後妻後妻殺夫其子又殺之孔季彦返魯過
 梁梁相曰此子當以大逆論禮繼母如母是殺母也
 季彦曰若如母則與親母不等欲以義督之也昔文
[169-17a]
 姜與殺魯桓春秋去其姜氏傳曰絶不為親禮也絶
 不為親即凡人爾且夫手殺重扵知情知情猶不得
 為親則此下手之時母名絶矣方之古義是子宜以
 非司宼而擅殺當之不得為殺母而論以逆也梁相
 從其言
和帝即位初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殺之肅
宗貰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後因以為比是時遂定其議
以為輕侮法張敏駮議曰夫輕侮之法先帝一切之恩
[169-17b]
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春秋之義子不報讎非子也
而法令不為之减者以相殺路不可開故也今托義者
得减妄殺者有差使執憲之吏得設巧詐非所以遵在
醜不争之義又輕侮之比寖以繁滋至有四五百科轉
相顧望彌復増甚難以垂之萬載可下三公廷尉蠲除
其弊議寝不省敏復上疏曰臣伏見孔子垂經典臯陶
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為非也未曉輕侮之法将
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輕侮而更開相殺之路執憲之
[169-18a]
吏復容其姦枉願陛下考尋利害廣令平議和帝從之
永元十六年詔一切囚徒於法疑者勿决以奉勅令
安帝即位鄧太后臨朝初肅宗時斷獄皆以冬至之前
自後論者互多駮異太后詔公卿以下㑹議魯恭議曰
夫王者之作因時為法孝章皇帝深惟古人之道助三
正之微定律著令冀承天心順物性命以致時雍然從變故
以來年嵗不熟糓價常貴人不寧安小吏不與國同心
者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賊不問曲直便即格殺雖有疑
[169-18b]
罪不復讞正一夫吁嗟王道為虧况扵衆乎易十二月
君子以議獄緩死可令疑罪使詳其法大辟之科盡冬
月乃斷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如故事後卒
施行
吳祐為膠東太守安邱男子母邱長與母俱行市道遇
醉客辱其母長殺之而亡捕得之祐呼長謂曰子母見
辱人情所恥然孝子忿必慮難動不累親今若背親逞
怒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将如之何長以械自
[169-19a]
在手/曰械曰國家制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矜恩無所
施祐問長有妻子乎對曰有妻未有子即移安邱逮長
妻妻到觧其桎梏使同㝛獄中妻遂懐孕至冬盡行刑
長泣謂母曰負母應死當何以報吳君乎乃齧指而吞
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吳生因繯而死謂以繩為/繯投之而
縊/
  按此即所謂遭侮辱而殺人者肅宗時貰其死刑
  和帝時除之故吳祐疑此獄且容其投繯以死而
[169-19b]
  不明正典刑蓋猶在可議之列也
獻帝建安時應劭刪定律令見刑/制門初安帝時河間人尹
次頴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
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陳忠以為罪疑從輕
議活次玉劭後追駮之曰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
書曰刑罰世輕世重此之謂也今次玉以清時逞其私
憾阻兵安忍僵屍道路朝恩在寛幸至冬獄而初軍愚
狷妄自投斃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扵溝
[169-20a]
瀆人莫之知鼂氏之父非錯刻峻自隕其命班固亦云
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傳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
能義勇顧無慮耳言無/計慮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燿殺
戮也温慈和恵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故春一草枯則
為災秋一木華亦為異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
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
時之人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賔
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
[169-20b]
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法亂政悔其可追凡有駮
議三十篇皆此類
魏文帝時有大女劉朱檛陟𤓰/反子婦酷暴前後三婦自
殺論朱减死輸作尚方因是下怨毒殺人减死之令
  按所謂怨毒殺人者蓋行兇之人遭被殺之人苦
  毒故不勝其怨憤起而殺之今劉朱之事史不言
  子婦有悖逆其姑之跡則非怨毒殺人也要之姑
  檛其婦婦因檛而自殺非姑手殺之則可以免死
[169-21a]
  但以為怨毒則史文不明未見其可坐以此律耳
齊王時司馬師輔政犯大逆者誅及已出之女母邱儉
之誅其子甸妻荀氏應坐死族兄顗通表乞其命詔聽
離婚荀氏所生女芝為頴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
懐姙繋獄荀氏辭詣司𨽻校尉何曽乞沒為官婢以贖
芝命曽哀之使主簿程咸上議曰臣以為女人有三從
之義無自專之道出適他族降父母之服所以明外成
之節也而父母有罪則追刑夫黨見誅又隨戮一人之
[169-21b]
身内外受辟女既産育則他族之母無辜受戮傷孝子
之心且男既不得罪扵他族而女獨嬰戮扵二門臣以
為在室宜從父之誅既醮可隨夫之罰扵是詔改定律

晋惠帝之時政出羣小每有疑獄各出私情刑法不定
獄訟繁滋尚書裴頠劉頌上疏論之見刑/制門
元帝承制江左時主簿熊遠上書以為軍興以來處事
不用律令競作新意臨事立制朝作夕改至扵主者不
[169-22a]
敢任法每輙開諮非為政之體也愚謂凡為駮議者皆
當引律令經傳不得直以情言無所依凖以虧舊典若
開塞隨宜權道制物此是人君之所得行非臣子所宜
專用也
成帝時廷尉奏殿中帳施吏邵廣盗官幔二帳合布三
十疋有司正刑棄市廣二子宗年十三雲年十一黄幡
撾登聞鼓乞恩辭求自没為奚官奴以贖父命尚書官
朱映議以為天下之人無子者少一事遂行便成永
[169-22b]
制懼死罪之刑於此而弛時議者以廣為鉗徒二兒没
入既足以懲艾使百姓知父子之道聖朝有垂恩之仁
可特聽减廣死罪為五嵗刑宗等付奚官為奴而不為
永制尚書右丞范堅駮之曰自淳朴澆散刑辟乃作刑
之所以止刑殺之所以止殺雖時有赦過宥罪議獄緩
死未有行不忍而輕易典刑者也且既許宗等宥廣死
罪若復有宗比而不求贖父者豈得不擯絶人倫同之禽
獸邪按主者今奏云唯聽宗等而不為永制臣以為王
[169-23a]
者之作動關盛衰嚬笑之間尚慎所加今之所以宥廣
正以宗等耳人之愛父誰不如宗今既許宗之請将來
訴者何獨匪人特聽之意未見其益不以為例交興怨
讟此為施一恩扵今而開萬怨於後也從之
宋文帝元嘉七年剡縣人黄初妻趙打息載妻王死後
遇赦王有父母及息男稱法徙趙二千里司徒左長史
傅隆議曰禮律之興蓋本自然求之情理非從天墮非
從地出父子至親分形同氣稱之於載即載之扵趙雖
[169-23b]
云三代合之一體未有分者也稱雖創巨痛深固無讎
祖之義故古人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也若云稱可殺趙
當何以處載若父子孫祖互相殘戮懼非先王明罰臯
陶立法之本㫖也向使石厚之子日磾之孫砥鋒挺鍔
不與二祖同戴天日則石碏秺侯何得純臣於國孝義
扵家矣舊令云殺人父母徙二千里外不施父子孫祖
明矣趙當避王朞功千里外耳令云凡流徙者同籍親
近欲相隨聽之此又大通情理因親以教爱者也趙既
[169-24a]
流移載為人子何得不從載行而稱不行豈名敎所許
趙雖内愧終身沈痛沒齒孫祖之義不得絶事理固然
孝武於元嘉中出鎮歴陽沈亮行參征虜将軍事人有
盜發冢者有罪所近村人與符伍遭刼不赴救同坐亮
議曰尋發冢之情事止竊盗徒以侵亡犯死故同之嚴
科夫穿掘之侣必銜枚以晦其迹刼掠之黨必讙呼以
威其事故起兇赫者易應潜深密者難知且山原為無
人之鄉邱壠非常塗所踐至扵防救不得比之村鄉督
[169-24b]
實劾名理與刼異則符伍之坐居宜降矣又結罰之科
雖有同符之限而無逺近之斷若不域之以界則數歩
之内與千里之外便應同罹其責防人之禁不可不慎
夫止非之憲宜當其律愚謂相去百歩内赴告不時者
一嵗刑自此以外差不及咎
孔淵之大明中為尚書比部郎時安陸應城縣人張江
陵與妻吳共罵母黄黄忿恨自縊死遇赦律文子殺傷
毆父母梟首罵詈棄市婦謀殺夫之父母亦棄市遇赦
[169-25a]
免刑補兵江陵罵母母以之自裁重於傷毆若同殺科
則疑重同毆傷及罵制則疑輕准制惟有傷於父母遇赦
猶梟首無罵母致死遇赦之科淵之議曰夫題里逆心
仁者不入名且惡之况乃人事故毆傷咒詛法所不原
詈之致盡則理無可宥從輕葢疑失善求之文㫖非此
之謂江陵雖遇赦恩故合梟首婦本以義愛非支屬黄
之所恨情不在吳原死補兵有枉正法詔如淵之議
吳興餘杭人薄道舉為刼刼制同籍周親補兵道舉從
[169-25b]
弟代公道生等並為大功親則應在補謫之例法以代
公等母存為周親則子宜隨母補兵何承天議曰尋刼
制同籍周親補兵大功不在此例婦人三從即嫁從夫
夫死從子今道舉為刼若其叔尚在制應補謫妻子營
居固其宜也但為刼之時叔父已殁代公道生並是從
弟大功之親不合補謫今若以叔母為周親令代公隨
母補兵既違大功不謫之制又失婦人三從之道由扵
主者守周親之文不辨男女之異遠嫌畏負以至此疑
[169-26a]
懼非聖朝恤刑之㫖謂代公等母子並宜見原
吳興武康縣人王延祖為刼父睦以告官新制凡刼身
斬刑家人棄市睦既自告扵法有疑時尚書何叔度議
曰設法止姦本扵情理一人為非闔門應刑所以罪及
同産欲開其相告以出造惡之身睦父子之際容可悉
共逃亡而割其天屬還相縳送螫毒在手解腕求全扵
情可愍理亦宜宥使凶人不容扵家逃刑無所乃大絶
根源也睦既糺送則餘人無應復告並合赦之
[169-26b]
沛郡相縣唐賜徃北村朱起母彭家飲酒還得病吐蠱
蟲十餘枚臨死語妻張死後刳腹出病死後張手自破
視五臟悉㸏碎郡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止事
起赦前法不能决按律傷死人四嵗刑妻傷夫五嵗刑
子不孝父母棄市並非科例三公郎劉勰議妻痛遵徃
言兒識不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謂宜哀矜吏部尚
書顧凱之議曰法移露尸猶為不道况在妻子而忍行
凡人所不行不宜曲通小情當大理為斷謂副不孝張
[169-27a]
同不道詔如凱之議也
梁武帝天監三年建康女子任提女坐誘口當死其子
景慈對鞫辭云母寔行此是時法官虞僧虬啟稱按子
之事親有隐無犯直躬證父仲尼為非景慈素無防閑
之道死有明目之據䧟親極刑傷和損俗凡乞鞫不審
降罪一等豈得避五嵗之刑忽死母之命景慈宜加罪
詔流扵交州
後魏太武制論刑者部主言状公車鞫而三都决之當
[169-27b]
死者定案奏聞帝親臨問無異辭怨言乃刑之諸州囚
之大辟皆先讞報乃施行
真君中以有司斷法不平詔諸疑獄皆付中書依經義
論决
孝文帝時吏民犯他法者帝率寛之疑罪奏讞多减死
徙邊嵗以千計
宣武帝景明中冀州人費羌皮母亡家貧無以葬賣七
嵗女子與張廻為婢廻轉賣與梁之定而不言狀按律掠
[169-28a]
人和賣為奴婢者死廻故買羌皮女謀以轉賣依律處
絞刑詔曰律稱和賣人者死謂兩人詐取他財羌皮賣
女告廻稱良張廻利賤知良公買誠於律俱乖而各非詐
然廻轉賣之日應有遲疑而决從真賣扵情固可處絞
刑三公郎中崔鴻議曰按律賣子一嵗刑五服内親屬
在尊長者死賣周親及妾與子婦者流蓋以天性難奪
支屬易遺又尊卑不同故殊以死刑且買者於彼無天
性支屬罪應一例明知是良决便真賣因此流漂家人
[169-28b]
不知追贖無蹤永沈賤𨽻按其罪状與掠無異太保髙
陽王雍議曰檢廻所買保證明然處以和掠實為乖當
律云謀殺人而發覺者流從五嵗刑已傷及殺而還蘓
者死從者流已殺者斬從而加功者死不加者流詳沈
賤之與身死流漂之與腐骨一存一亡為害孰甚然賊
律殺人有首從之科盗人賣買無唱和差等謀殺之與
和掠同是良人應為准例所以不引殺人减之降從強
盗之一科縱令謀殺之與強盗俱得為例而以從輕其
[169-29a]
義安在又云知人掠盗之物而故買者以隨從論此明
禁暴掠之源遏姦盗之本非謂買之扵親尊之手而同
之於盗掠之愆竊謂五服相賣俱是良人所以容有等
差之罪者明去掠盗理逺故從親踈為差級尊卑為輕
重依律諸共犯罪者皆以發意為首明賣買之先有由
魁末之坐宜定若羌皮不云賣則廻無買心則羌皮為
首廻為從可也且既一為婢賣與不賣俱非良人何必
以不賣而可原轉鬻為難恕張廻之愆宜鞭一百賣子
[169-29b]
葬親孝誠可美而表賞之議未加刑罰之科已及恐非
敦風化之謂詔曰羌皮賣女葬母孝誠可嘉便可特原
張廻雖買之扵父母不應轉賣可刑五嵗
河東郡人李憐坐行毒藥按以死坐其母訴稱一身老
更無周親例合上請檢籍不謬及憐母身亡州斷三年
服終後乃行决主簿李陽駮曰按法例律諸犯罪若祖
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無成人子孫旁無周親者具状
上請流者鞭宫留飬其親終則從流不在原赦之例且
[169-30a]
憐既懐耽毒之心母在猶宜闔門投畀况今已死給假
殯葬足示仁寛不合更延可依律處斬流其妻子詔從

神龜中蘭陵公主駙馬都尉劉輝坐與河隂縣人張智
夀妹容妃陳慶和妹惠猛姦亂毆主傷胎遂逃門下處
奏容妃惠猛各入死刑智夀慶和並以知情不加防限
處以流坐詔曰容妃惠猛恕死髠鞭付宫餘如奏崔纂
執曰伏見㫖募若獲輝者職人賞二階白身人聴出身
[169-30b]
進一階厮役免役奴婢為良按輝無叛逆之罪未可募
同反者夫王者理天下不為喜怒増减不由親踈改易
按鬪律祖父母父母忿怒以兵刃殺子孫者五嵗刑毆
殺及愛憎而故殺者各加一等雖王姬下降貴殊常妻
然人婦之孕不得非子又依初平四年先朝舊格諸刑
流及罪死者皆首末判定然後處决且事必因本若以
輝逃避應便懸募未有捨其首罪而成其末愆按容妃
等罪止姦私律處不越刑坐何得同宫掖之罪齊奚官
[169-31a]
之役按智夀口訴妹適人已生二女是他家之母他人
之妻昔魏晉末除五族之刑有免子戮母之坐謂在室
之女從父母之刑已醮之婦從夫家之戮律許周親相
隐况姦私之醜豈得使同氣證之按律姦罪無相縁之坐不
可借失輝之忿加兄弟之刑夫刑人扵市與衆棄之爵
人於朝與衆共之明不私扵天下也右僕射㳺肇等奏
如纂言詔曰輝悖法亂理罪不可縱厚賞徴募必冀擒
獲容妃惠猛與輝私亂因此耽惑主致非常此而不誅
[169-31b]
将何懲肅智夀慶和初不防禁招引劉輝共成滛醜敗
風穢化豈得同扵常人且古有造獄寕復一歸大理而
尚書理本納言所屬弗䆒悖法之淺深不詳損化之多
少有孤執憲殊乖任寄崔纂可免郎都坐尚書悉奪禄
一秩
隋文帝以用律者多致䮞駮罪同論異詔諸州死罪不
得便决悉移大理按覆事盡然後上取奏裁
仁夀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後决
[169-32a]
唐制天下疑獄讞大理寺不能决尚書省衆議之録可
為法者送祕書省奏報諸疑獄法官執見不同者得為
異議不得過三
太宗即位其年九月武德九年/未改元盛開選舉或有詐為資
䕃者上令自首不首者死俄有詐偽事洩大理少卿戴
胄斷流上曰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斷流是示天下以不
信卿欲賣獄乎胄曰陛下當即殺之非臣所及既付所
司臣不敢虧法上曰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胄曰法
[169-32b]
者國之所以布大信扵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
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而不可而寘之扵流此
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若順忿違信臣竊為陛下惜之上
曰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憂也
貞觀元年同州人房任統軍於岷州以謀反伏誅任兄
強從坐當死舊條兄弟分後䕃不相及連坐俱死祖坐
罪死孫配流帝令百官詳議房元齡等定議曰按禮孫
為王父尸按令祖有䕃孫之義然則祖孫親重而兄弟
[169-33a]
屬輕應重反流合輕反死據禮論情深未為愜請定律
祖孫與兄弟縁坐俱配流其以惡言犯法不能為害者
情状稍輕兄弟免死配流為允從之
帝欲止姦貪遣人以財物試之有司門令史受饋絹一
疋上怒将殺之民部尚書裴矩諫曰此人受賂誠合重
誅但陛下以物試之即行枉法所謂䧟人扵罪恐非導
徳齊禮之義上納其言
二年大理少卿胡演進每月囚帳上覽焉問曰其間罪
[169-33b]
亦有情可矜容者皆以律斷對曰原情宥罪非臣下所
敢上謂侍臣曰古人云鬻棺者欲嵗之疫匪欲害人利
於售棺故爾今法司覆理一獄心求深刻欲成其考今
作何法得使平允王珪奏曰但選良善平恕人斷獄允
當者賞之即姦偽自息上善之
五年河内人李好徳坐妖言下獄大理丞張藴古以為
好徳病狂瞀法不當坐治書侍御史權萬紀劾蘊古相
州人好徳兄厚徳方為相州刺史故藴古奏不以實太
[169-34a]
宗怒遽斬藴古既而大悔詔死刑雖令即决皆三覆奏
乆之謂羣臣曰死者不可復生決囚雖三覆奏而頃刻
之間何暇思慮自今二日五覆奏决日尚食勿進酒肉
教坊太常輟教習諸州死罪三覆奏其日亦蔬食務合
禮徹樂减膳之意然自藴古之死法官以失出為戒有
失入者又不加罪自是吏法稍宻帝以問大理卿劉德
威對曰律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今失入無辜而失
出為大罪故吏皆深文帝矍然遂命失出入者皆如律
[169-34b]
自此吏亦持平
十八年九月茂州童子張仲文忽自稱天子口署其流
輩數人為官司大理以為指斥乗輿雖㑹赦猶斬太常
卿攝刑部尚書韋挺奏仲文所犯止當妖言今既㑹赦
准法免死上怒挺曰去十五年懐州人吳至浪入先置
鈎陳口稱天子大理刑部皆言指斥乗輿咸斷處斬今
仲文稱妖乃同罪異罰卿作福扵下而歸虐扵上邪挺
拜謝趨退自是憲司不敢以聞數日刑部尚書張亮復
[169-35a]
奏仲文請依前以妖言論上謂亮曰韋挺不識刑典以
重為輕朕當時怪其所執不為處斷卿今日復為執奏
不過欲自取剛正之名耳曲法要名朕所不取亮黙然
就列上因謂之曰爾無恨色而我有猜心夫人君含容
屈在於我可申君所請屈我所見其仲文宜處以妖言
 帝嘗因録囚謂侍臣曰反逆有二興師動衆一也惡
 言犯法二也輕重固異而鈞謂之反連坐皆死豈定
 法邪
[169-35b]
 
 
 
 
 
 
 
 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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