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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四库全书 > 文獻通考 > 文獻通考 卷一百六十八
[168-1a]
欽定四庫全書
 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八
  鄱 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
 刑考七
  徒流配沒/
虞舜流宥五刑宥寛也以流放/之法寛五刑流共工於幽洲幽洲北/裔氷中
可居/曰洲放驩兠扵崇山崇山/南裔竄三苗扵三危三苗國名/三危西裔
鯀扵羽山羽山東裔/在海中四罪而天下咸服五流有宅五宅
[168-1b]
三居謂不忍加刑則放流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/所居五居之等有三等之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
外次千/里之外
周官大司宼之職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於灋而害
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
坐朞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
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則
宥而舍之役諸司空坐日訖使給百工之役/役月訖使其州里之人任之乃赦 司厲掌
盗賊之任器貨賄辨其物皆有數量賈而楬之入於司
[168-2a]
任器貨賄謂盗賊所用傷人兵器及所盗財物也入/扵司兵若今時傷殺人所用兵器盗賊贓加責役入
縣/官其奴男子入扵罪𨽻女子入扵舂藁鄭司農云謂坐/為盗賊而為奴
者輸於罪𨽻舂人藁人之官也今日為奴婢古之罪也/故書曰予則奴戮汝論語曰箕子為之奴罪𨽻之奴也
春秋傳斐豹𨽻也著扵丹書豹恥為奴欲除其籍然/後殺督戎元謂奴從坐而没入縣官者男女同名
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齓者皆不為奴有爵命士以上/齓毁齒也男八
歳女七/歳毁齒 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飾而加
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
罪二年而舎下罪一年而舎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雖
[168-2b]
出三年不齒弗使冠飾者著黑幪若古人之象刑與舍/釋之也鄭司農云罷民謂惡人不從化為
百姓所患苦而/未入五刑者凡圜土之刑人也不虧體其罸人也不
虧財言其刑人但加以明刑罰人但任之以事耳鄭司/農云以此知其為民所苦而未入刑者也故大司
宼職曰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扵法而害扵州里者/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又曰以嘉石平罷民國語
曰罷士無伍罷女無家言為惡無所容入也/元謂圜土所收教者過失害人已麗扵法者
掌戮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
囿髠者使守積注見刑/制門
司𨽻掌五𨽻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五𨽻謂罪𨽻四/翟之𨽻也物謂
[168-3a]
衣服兵器/之屬也帥其民而搏盗賊役國中之辱事為百官積
任器凡囚執人之事民五𨽻之民也鄭司農云百官所/當任持之器物此官主為積聚之
也元謂任/猶用也邦有祭祀賔客䘮紀之事則役其煩辱之事
煩猶劇也士䘮禮/下篇曰𨽻人湼厠掌帥四翟之𨽻使之皆服其邦之服
執其邦之兵守王宫與野舍之厲禁野舍王行所止/舍也厲遮列也
罪𨽻掌役百官府與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役給其/小役
凡封國若家牛助為牽傍鄭司農云凡封國若家謂建/諸侯立大夫家也牛助為牽
傍此官主為送致之也元謂牛助國以牛助轉徙也罪/𨽻牽傍之在前曰牽在旁曰傍 疏國家以官牛助諸
[168-3b]
侯及大夫家運/物徃致任所其守王宫與其厲禁者如蠻𨽻之事罪/𨽻
盗賊之家為奴者蠻𨽻征南夷所獲閩𨽻南蠻之别夷/𨽻征東夷所獲貉𨽻征東北夷所獲 疏古者身有大
罪身既從戮男女縁坐男子入扵罪𨽻女子入扵舂藁/五𨽻各百二十人者謂𨽻中選取善者以為之員役數
為限其餘衆以為𨽻民罪𨽻則中國/之以罪為𨽻者餘四𨽻征伐所獲
秦始皇時嫪毒作亂討誅之其徒皆梟首車裂輕者為
鬼薪取薪給宗廟為鬼薪/律曰鬼薪作三嵗
三十四年燒詩書百家語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
城旦者旦起行/治城四嵗刑也
[168-4a]
漢文帝詔除肉刑定律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城旦/注見
上舂者婦不預外徭但舂作米皆四嵗刑也臣瓉曰文/帝除肉刑皆有以易之故以完代髠以宫代劓以
右趾代刖令既曰完矣不復云/以完代完此當言髠者完也當黥者髠鉗為城旦舂
罪人獄已决完為城旦舂滿三嵗為鬼薪白粲坐擇米/使正白
為白粲者/三嵗刑鬼薪白粲一嵗為𨽻臣妾𨽻臣妾一嵗免為
庻人師古曰男子為𨽻臣女子為𨽻妾鬼薪白粲滿/三嵗為𨽻臣𨽻臣一嵗免為庶人𨽻妾亦然也𨽻
臣妾滿二嵗為司宼司宼一嵗及作如司宼二嵗皆免
為庶人如淳曰罪降為司宼故/一嵗正司寇故二嵗也其亡逃及有耐罪以上
[168-4b]
不用此令於本罪中/又重犯也前令之刑城旦舂嵗而非禁錮者
完為城旦舂嵗數以免李竒曰謂文帝作/此令之前有刑者
武帝建元元年赦呉楚七國孥輸在官者吳楚七國反/時其首事者
妻子沒入為官奴婢/帝即位哀而赦之
平帝元始二年令天下女徒已論歸家僱山錢月三百
如淳曰已論者罪已定已令甲如女子犯罪作如徒六/月僱山遣歸說以為當扵山伐木聽使入錢僱功直故
謂之僱山應劭曰舊刑鬼薪取薪扵山以給宗廟今使/女徒出錢僱薪故曰僱山也師古曰古說如近之謂女
徒論罪已定並放歸家不親役之但令一月出錢三百/以僱人也况為此恩者所以行太皇太后之徳施恵於
[168-5a]
婦/人
後漢光武建武三年詔令女徒僱山歸家注見/上
七年詔罪囚非犯殊死勿按其罪見徒免為庻人
二十九年詔罪囚各减本罪一等其餘贖罪輸作有差
 輸作司宼前書謂之罰/作一嵗刑也輸作左校韋彪傳注云左/校曹名屬将作
 作右校屬将/作輸作若盧龎参為左校令/犯法輸作若盧光紀注云/一嵗刑為
 罰作二嵗已上為耐音/乃代反前書又作而施刑光紀注云施讀曰弛謂/有赦令去其鉗赭衣
明帝即位詔施刑及郡國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赦
[168-5b]
前所犯而後捕繋者悉免其刑
八年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减罪一等勿笞屯朔方
五原之邊縣
肅宗建初七年詔天下繋囚减死一等勿笞詣邊妻子
自隨占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宫繋囚鬼薪白
粲已上皆减本罪各一等輸司宼作
元和七年令如前
和帝永元三年詔中書官徒各除半刑讁其未竟五月
[168-6a]
以下皆免遣
八年詔郡國中都官繫囚减死一等詣燉煌屯
十一年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
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
元初二年詔中書都官繫囚减死一等勿笞詣馮翊扶
風屯妻子自隨
延光三年詔死罪囚繫减死一等詣燉煌隴西及度遼

[168-6b]
順帝漢安二年令繋囚殊死以下入贖其不能入贖者
遣詣臨光縣居作二嵗
冲帝即位令郡國中都官繫囚减死一等徙邊謀反大
逆不用此令
魏明帝定律髠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
晉武帝制新律累作不過十一嵗月贖不計日日作不
拘月嵗數不疑閏
 劉頌為廷尉請復肉刑疏曰今為徒者類性元惡不
[168-7a]
 軌之族也去家縣逺作役山谷饑寒切身志不聊生
 又有廉士介者茍慮不首死則皆為盗賊况本性姦
 凶無頼之徒乎又今徒富者輸財觧日歸家乃無役
 之人也貧者起為姦盗又不制之虜也不刑則罪無
 所禁不制則羣惡横肆若是近不盡善也是以徒亡
 日屬賊盗日煩亡之數者至有十數得輒加刑日益
 一嵗此為終身之徒也自顧反善無期而災困逼身
 其志亡思盗勢不得息事使之然也
[168-7b]
成帝時邵廣盗官幔二帳坐死其子宗雲乞自没為奚
官奴以贖父命事見詳/讞門
宋制為刼者身斬家人棄市同籍周親讁補兵見詳/讞門
梁制謀反降叛大逆已上皆斬父子同産男女無少長
皆棄市母妻姊妹及應從坐棄市者妻子女妾同補奚
官為奴婢貲財没官刼身皆斬妻子補兵遇赦降死者
黵面為刼字髠鉗補冶鎻士終身其下又讁運配財官
冶士尙方鎖士皆輕重差其年數其重者或終身
[168-8a]
梁天監十一年詔自今捕讁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
老小者可停将送
 時百姓有罪縁坐則老幼不免一人亡逃則舉家質
 作人既窮急姦宄益深帝思所以寛之乃下是詔
 時徒居作者具五任其無任者著升械若病疾權解
 之是後囚徒或有優劇大同中皇太子在春宫視事
 見而愍之乃上疏曰臣以比時奉敕權視京師雜事
 切見南北郊壇材官車府太官下省左装等處上啟
[168-8b]
 並請四五嵗以下輕囚助充使役自有刑均罪等愆
 目不異而甲付錢署乙配郊壇錢署三所於辛為劇
 郊壇六處在役則優今聽獄官詳其可否舞文之路
 自此而生公平難遇其人流泉易啟其齒将恐玉科
 重輕全關墨綬金書去取更由丹筆愚謂其詳立條
 制以為永准帝手敕報曰頃年以來處處之役唯資
 徒讁逐急充配若科繁細義同繭絲切湏之處終不
 可得引例興訟紛紜方始防杜姦巧自是為難更當
[168-9a]
 别思取其便也竟弗之從
陳制獲賊帥及士人惡逆免死付冶聽将妻入役不為
年數其髠鞭五嵗刑降死一等鎻二重其五嵗刑以下
並鎻一重五嵗四嵗刑若有官凖當二年餘並居作
後魏太武定律令當刑者贖負則加鞭二百畿内人富
者燒炭於山貧者役扵圊溷女子入舂藁其痼疾不逮
平人者守苑囿
孝文時以有罪徙邊者多逋亡乃制一人逋亡合門充
[168-9b]
役崔挺上書諫曰天下善人少惡人多若一人有罪延
及闔門則司馬牛受桓魋之罪柳下惠嬰盗跖之誅豈
不哀哉帝善之乃除其制
齊神武秉政改制諸強盗殺人者斬妻子同籍配為樂
户小盗贓滿十疋以上魁首死妻子配驛從者流武成
時制齊律一曰流刑謂論犯可罪原情可降鞭笞百髠
之投於邊裔以為兵卒未有道里之差其不合遠配者
男子長徒女子配舂並六年二曰刑罪即耐罪也有五
[168-10a]
嵗四嵗三嵗二嵗一嵗之差凡五等各加鞭六嵗者加
笞百其五嵗者又加笞八十四嵗者六十三嵗者四十
二嵗者二十一嵗者無笞並鏁輸作左校而不髠無保
者鉗之婦人配舂及掖庭織盗及殺人而亡者即懸名
注籍甄其一房配驛户
周制徒刑五徒一年者鞭六十笞十徒二年者鞭七十
笞二十徒三年者鞭八十笞三十徒四年者鞭九十笞
四十徒五年者鞭一百笞五十流刑流衛服去皇畿二
[168-10b]
千五百里者鞭一百笞六十流要服去皇畿三千里者
鞭一百笞七十流荒服去皇畿三千五百里者鞭一百
笞八十流鎮服去皇畿四千里者鞭一百笞九十流藩
服去皇畿四千五百里者鞭一百笞一百徒輸作者皆
任其所能而役使之為盗賊及謀反大逆降叛惡逆罪
當流者皆甄一房配為雜户其為盗賊發逃亡者懸名
注配若再犯徒三犯鞭者一身永配下役自魏晉相承
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補兵魏虜西凉之人没入名為
[168-11a]
𨽻户孝武入闗𨽻户皆在東魏後齊因之仍供厮役建
徳六年齊平後帝欲施輕典於新國乃詔凡諸新户悉
放為百姓自是無復新戸
隋文帝令髙熲定新律流刑三有千里千五百里二千
里應配者千里居作二年千五百里居作二年半二千
里居作三年徒刑五有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
其流徒之罪皆减從輕流役六年改為五年徒刑五年
改為三年犯法私罪以官當徒者五品以上一官當徒
[168-11b]
二年九品以上一官當徒一年當流者三流同皆比徒
三年若犯公罪者加一年當流者各加一等其追徒過
九年者徒二千里其後改徒及流並為配防
唐初徒流之刑皆因隋制武徳四年詔裴寂等更定律
令流罪三皆加千里居作三嵗至二嵗半悉為一嵗居
作者着鉗若校京師𨽻将作女子𨽻少府縫作旬給假
一日臘寒食一日毋出役院病者釋鉗校給假疾差倍
役謀反者男女奴婢没為官奴婢𨽻司農七十者免之
[168-12a]
凡役男子入扵蔬圃女子入扵厨饍流移人在道疾病
婦人免乳祖父母父母䘮男女奴婢死皆給假授程糧
非反逆緣坐六嵗縱之特流者三嵗縱之有官者得復

太宗初議絞刑之屬五十皆免死而斷右趾既又哀其
毁傷支體乃除斷趾流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又比隋
舊律减大辟入流九十二條减入徒七十一條貞觀二
年詔三品以上犯公罪流私罪徒皆不追身
[168-12b]
十四年制流罪三等不限以里數量配邊要之州
十五年敇犯反逆免死配流者六嵗之後仍不聽仕
武后長夀元年有人上封事言嶺南流人有隂謀逆者
乃遣司刑評事萬國俊攝監察御史就案之若得反状便
許斬决國俊至廣州徧召流人擁之水次以次加戮三
百餘人一時併命然後鍜鍊曲成反状仍誣奏云諸道
流人咸有怨望若不推䆒為變不遥后然其奏又命攝
監察御史劉光業王徳夀鮑思恭王大正屈正筠等分
[168-13a]
徃劍南黔中安南嶺南等六道案鞫流人於是光業誅
七百人徳夀五百人其餘少者不减數百人
元宗開元十年敇自今以後准格敕合應决杖人若有
便流移左貶之邑决訖許一月内将息發遣其縁惡逆
指斥乗輿者臨時發遣
天寳五載敕流貶人多在道逗留自今左降官情罪稍
重者日馳十驛以上自是流貶者多不全矣
肅宗乾元元年敕左降官非反逆縁坐及犯惡逆名教
[168-13b]
枉法強盜贓如有親年八十以上及患在牀枕不堪扶
持更無兄弟者許停官終養其流移人亦凖此
徳宗建中三年敕諸色貶流人及左降官身死並許親
屬收之本貫殯葬其造蠱毒移鄉人不在此限
憲宗元和八年刑部侍郎王璠奏天徳軍五城及諸邊
城配流人等臣切見諸處配流人每逢恩赦悉得歸還
惟前件流人皆被本道重奏稱要防邊遂令沒身終無
歸日臣又見比年邊城犯流者多是胥徒小吏或是鬬
[168-14a]
打輕刑據罪可原在邊無益請自今流人准格例滿日
六年後並許放還所冀抵法者足以悛懲滿嵗者絶其
愁怨從之
穆宗長慶元年制應亡官失爵及放還流人如先有荘
田不經沒官被人請射作主如本主及子孫已歸並委
州府却還務令安業
武宗㑹昌六年赦書節文應徒流人在天徳振武者官
中量借糧種俾令耕田以為生業
[168-14b]
僖宗乾符三年敕流徒之人殘疾者懲贖見贖/刑門
後唐清泰三年尚書刑部郎中李元龜奏准開成格應
斷天下徒流人到所流處本管畫時申御史臺候年月
滿日申奏方得放還本貫近年凡徒流人所管雖奏不
申御史臺報大理寺所以不知放還年月望依律格處
分從之
宋太祖皇帝開寳時定刑制凡流刑四徒刑五詳見刑/制門
 流配舊制止扵遠徙不刺而晉天福中始創刺面之
[168-15a]
 法遂為戢姦重典宋因其法
開寳五年御史臺上言伏見大理寺斷徒罪人非有官
當贖銅之外送将作監役者其将作監舊兼充内作又
有左校右校中校署比來工役並在此司今雖有其名
無復役使或遇祠祭供具水火乏人使令欲望令大理
寺依格斷遣徒罪人後並送作坊應役從之
太宗以國初諸方割據沿五代之制罪人率配𨽻西北
邊然多亡投塞外誘羌戎為患乃詔自今當徙者勿復
[168-15b]
𨽻秦州靈武通逺軍及縁邊諸州時江南湖廣已平扵
是罪人皆流南方
太平興國五年詔配役者分𨽻鹽亭役使
 先是國初以來犯死罪獲貸者多配𨽻登州沙門島
 通州海島皆屯兵使者領䕶而通州島中凡兩處豪
 强難制者𨽻崇明鎮懦弱者𨽻東布州兩處悉官煮
 鹽是嵗始令配役者分𨽻鹽亭役使之而沙門如故
端拱二年詔免嶺南流配人荷校執役又令婦人有罪
[168-16a]
至流者免配役
真宗咸平三年先是江浙荆湖廣南遠地應强盗及持
仗不死者并部其屬至京師多殞扵道路乃詔自今止
決杖黵面配所在五百里外牢城
仁宗景祐中以罪人貸死者舊多配沙門島在登州
海中至者多死乃詔當配沙門島者第配廣南逺惡
地牢城廣南罪人乃配嶺北然其後亦有配沙門島

[168-16b]
神宗熈寧三年詔决配强盗無以全黨置之一路
 刪定編敕官曾布請復肉刑畧曰今大辟之次處以
 流刑代墨劓剕宫之法不惟非先王流宥之意而又
 失重輕之差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流之遠
 方無所資給徒𨽻困辱以至終身近世之民輕去鄉
 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
 古亦輕矣况折杖之法扵古為鞭朴之刑刑輕不能
 止惡故犯法日衆其終必至扵殺戮是欲輕反重也
[168-17a]
六年審刑院言登州沙門島寨配𨽻以二百人為額餘
則移置海外非禁姦之意詔自今以三百人為額
 呉充建請流人冬寒被創上道多凍死請自今非情
 理巨蠧過冬月聽留役本處至春遣之奏可
九年詔以交趾犯順應配廣南東西路罪人並權配三
千里外
元豐八年罷就配法並如舊制行
 初帝以流人去鄉邑疾死於道而䕶送禁卒徃來勞
[168-17b]
 費用張誠一之議隨所在配諸軍重役至是中丞黄
 履言其報仇非便罷之
詔犯盗刺環於耳後徒流以方杖以圓三犯杖移扵面
徑不得過五分
元祐六年刑部言配諸𨽻沙門島强盗殺人縱火贓滿
五萬錢強姦毆傷兩犯至死累贓至二十萬錢謀殺致
至及十惡死罪造蠱已殺人者不移配強盗徒黨殺
人不同謀贓滿二十五萬遇赦移配廣南溢額者配𨽻
[168-18a]
遠惡餘犯遇赦移配荆湖南北福建路諸州溢額者配
𨽻廣南在沙門島滿五年遇赦不移配與不許縱還
而年及六十以上者移配廣南在島十年者依餘犯格
移配篤疾在身年及七十在島三年以上移配近鄉州
軍犯状應移而老病者同其永不放還者各加二年移
配從之
紹聖三年詔配沙門島人已溢額者並配瓊州萬安軍
昌化珠崖軍定為令
[168-18b]
徽宗崇寧三年宰臣蔡京請倣周官司圜之法令諸州
築圜土以居強盗貸死者晝則役作夜則拘之視罪之
輕重以為久近之限許出圜土充軍無過者縱釋詔從
其請五年罷之大觀元年復行四年復罷
  石林葉氏曰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官有監驅
  之勞而配𨽻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蘓子容元
  豐中建議請依古圜土取當流者治罪訖髠首鉗
  足晝夜居作夜則置之圜土滿三嵗而後釋未滿
[168-19a]
  嵗而遇赦者不原既釋仍送本鄉稽察出入又三
  嵗不犯乃聽自如崇寧初蔡魯公始行之人不以
  為善也
髙宗建炎二年以盗賊竊發所在道梗乃詔諸州罪人
斷配訖權送本處重役俟盗息路通日遣行
四年詔臨安府四至州郡犯罪合配之人毋得配本府
候囘鑾日如舊
紹興十九年刑部看詳捕獲沿海刼盗並係持杖兇徒
[168-19b]
理宜措置闗防今将合刺配廣南及三千里之人斷
訖權行刺配鄂州都統制軍下二千五百里以下之人
斷訖量地里逺近權行刺配池州太平州建康府都統
制軍下並收管重役其配字欲以配州府屯駐軍重役
字為文候盗賊衰息日依舊例從之
二十四年詔諸路州軍有編管之人願充廂軍者聽
 上因宣諭大臣曰朕昨在元帥府見河朔州軍将編
 管人穿鎻傳送旅店三五相聯乞丐於市蓋縁不給
[168-20a]
 之食至於此真可憫惻可申嚴約束行下
孝宗隆興元年臣僚言諸州斷配海賊例送廣南遠惡
州軍縁瀕海之郡多為賊船嘯聚慮長姦惡請自今並
分𨽻兩淮水軍收管從之
淳熙十一年校書郎羅㸃言比年以來所在流配人甚
衆強盗之獄每案必有逃卒積此不已為害不細臣嘗
推原其端蓋由配法太繁本朝折杖之制視前代用刑
為輕而刺配之法視前代用刑為重國初敕令尚簡入
[168-20b]
配者少承平既久防禁益密在仁宗朝張方平極陳其
弊建議减除迨今百有餘年有増無損切謂欲戢盗賊
不可不銷逃亡之卒欲銷逃亡之卒不可不减刺配之
法望詔有司将見行刺配情輕者從寛减降别定居役
或編管之令其應配者檢㑹淳熙元年五月指揮擇其
强壯刺充屯駐大軍庻幾州郡黥配之卒自此漸少上曰
近嵗配𨽻稍多久後當如何凖等奏如雜犯死罪猶可
從輕至如刼盗六項指揮之行為盗者莫不曉得将欲
[168-21a]
為盗必先虚立為首之名殺人姦濫之罪皆歸之以故
為首者不獲而犯者免死盗何由懲上曰可令刑寺集
議奏聞既而刑部大理寺奏言象以典刑墨居其一流
放之法用宥五刑是墨刑不施而後宥以流也鞭作官
刑說者曰鞭以為治官事之刑是流墨不施而後及於
鞭也蓋曰墨曰流曰鞭三者俱為九刑之一自帝舜以
迄三王未聞有兼施並用者漢文帝除肉刑當黥者髠
鉗為城旦舂惟劓與刖方及扵笞則黥之與笞漢時亦
[168-21b]
不兼用也歴代遵尚鞭笞度數雖有不同止用其一無
復他法隋文始改百王之制而用其二然亦不兼施今
簡冊可考也流刑徙之遠方則在千里千五百里二千
里之外止扵離其鄉井徒刑役於當處則有一年一年
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之限止役作其身凡是二者皆不
笞决惟杖刑自六十至百笞刑自十五至五十是二者
笞决其身隨即縱遣至唐髙祖加千里之流太宗申加
役之制餘因隋舊而已晉天福始創刺配合用其二仍
[168-22a]
役而不決逮我藝祖一洗五代之苛猶以隋制為重於
是悉易以決為流徒杖笞之法名存實改自加役流至
流二千里其刑四並决脊杖配役有差所謂配役非今
之所謂配古所謂徒役是也自徒三年至徒一年其刑
有五並決脊杖有差而盡免其徒役之年自杖一百至
六十自笞五十至十其刑各五悉易以臀杖而减其數
如杖一百止决二十减其八十之數是也由杖九十以
下至於笞十悉從末减於是帝舜三居之法至此始不
[168-22b]
用流罪得免遠徒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數而省
刑之意遂冠百王其後坐特貸者方决杖黥面配逺州
牢城而舜之九刑始併用其三黥為墨配即流杖廼鞭
三者始萃扵一夫之身蓋其制将以宥死罪合三為一
猶為生刑端未為過至太宗皇帝始詔竊盗贓滿五貫
者决杖黥面配役其意亦以宥死蓋國初之制竊盗三
貫棄市故也累聖相承固未嘗有惨於用刑之意而人
情狃於見聞法令易以滋彰據張方平所奏祥符天聖
[168-23a]
慶歴其數至倍是也今以刑書考之其麗於配者幾五
百條中間有數項比之慶歴又復數倍積少成多殆非
一朝一夕之故然囘視藝祖創法之始特以宥死者固
已遠矣又有罪不至配而用情重決配者亦有泛言决
配而因以決配者嘗推原其故爰自建隆以及淳熈二
百年之間决配既多視以為常不復知有前代之遺制
與夫祖宗之美意臣僚奏請動以決配為言有司建立
亦以决配為可而配法始滋矣近者李樁嘗建此議陛
[168-23b]
下特詔近臣各述所見其間亦有為陛下畧言及此者
而講之不詳亦卒以廢格良可惜也竊謂今罪之麗於
大辟者宥其一死俯從决配乃藝祖之遺制固不容輕
議自餘流罪以下情理重害未可遽去者且仍舊其次
重者當如方平之請代以役年其輕者並行刋削如此
既不失藝祖創法之本意亦稍復前代沿襲之舊章非
細故也但方平之請止具四等而今世配法乃至十四
等今欲推廣方平之意永不放還者役終身海外者役
[168-24a]
八年逺惡廣南者役七年三千里二千五百里者並役
六年二千里一千五百里者並役五年千五百里者並
役四年特㫖配鄰州者役三年本州本城者並役二年
不刺面者役一年免其文面並役當處雖累㑹恩不許
原免則方平之意得矣上尋謂輔臣曰朕思之配法雜
犯配罪只配本州牢城犯私茶鹽之類不必遠配只刺
充本州廂軍令著役若是刼盗已經三次便可置之死
可諭刑寺熟議奏來
[168-24b]
十四年八月臣僚言刺配之法始於晉天福間國初加
杖用貸死罪其後科禁寖密刺配日増考之祥符編敇
止四十六條至於慶歴已一百七十餘條今淳熙配法
凡五百七十條配法既多犯者自衆黥𨽻之人所至充
斥近臣僚建請改定居役之法已降指揮看詳至今未
見定論蓋縁刺配情理稍輕既欲降居役則編管乃為
從坐不應却令徙鄉輕重不倫議乃中格竊謂前後創
立配條不為無說若止令居役不離鄉井則幾扵恵姦
[168-25a]
不足以懲惡若盡用配法不䘏黥刺則面目一壊誰復
顧藉强民適長威力有過無由自新檢照元豐刑部格
諸編配人自有不移不放及移放條限政和編配格又
有情重稍重情輕稍輕四等色目莫若依倣舊格稍加
參訂将犯配法人如入情重則依舊刺面用不移不放
之格其次稍重則止刺額角用配及十年之格其次稍
輕則與免黥刺面放還之格其次最輕則降為居役别
立年限縱免之格倘使居役本條或有從坐編管則置
[168-25b]
之本城减其放限如此則於見行條法並無抵牾且使
刺面之法專處情犯兇蠧而其他偶麗扵罪皆得全其
面目知有顧藉可以自新省黥徒銷姦黨誠天下之切
務惟陛下留神速詔有司裁定施行後迄如舊制
光宗紹熈二年知瓊州黄揆言今中外之姦民以罪抵
死而獲貸者必盡投之海外以為兵是聚千百虎狼而
共置之一丘也今日積者已多而纍纍逓送者方來未
巳一旦稔惡積釁潰裂四出臣恐偏州之民項背不能
[168-26a]
帖席而臥也請自今凡兇惡貸死而𨽻於流籍者許分
之沿江諸屯及其他逺惡之地無專指海外以為兇藪
庻幾隂消潜削不至滋蔓流毒偏方從之
三年臣僚言配法自有年限方許放停近來更不照應
一二年間隨即放便是致人皆玩法以配為常請行下
諸路應犯法刺配人如至本州湏依條限方許放停如
限内再有所犯乞撥入屯駐軍中重役永不放便從之
寧宗嘉泰四年正月臣僚言後世衣食之路日蹙犯法
[168-26b]
者衆配𨽻之人中路多逸及到配所州郡憚扵贍飬徃
徃故縱不捕此徒雖幸脫免而其身實無所容扵天地
間饑寒切身若非羣衆販買私商即是聚為強盗配𨽻
之人蓋有兩等其間鄉民一時鬬毆殺傷及胥吏犯贓
貸命流配等人設使逃逸未必皆是强勇能為大過欲
止徒配本州牢城重役立為條限限滿給據復為良民
至於累犯強盗及聚衆販賣私商曽經殺傷捕獲之人
皆能跳梁山溪運動兵仗非村民胥吏之比欲並配屯
[168-27a]
駐軍立為年限限滿改刺從正軍衣糧誠為利便從之
開禧元年閏八月臣僚言國朝品式條章燦然偹具謂
人之難於離鄉井也於是有配𨽻覊管編管之條然非
姦贓强盗殺人貸命與夫鬪傷情重者不以是罪之今
世酷吏曾不是思於配𨽻編管覊管之外自創為押出
外界之條使之蕩析離居浮㳺失所未免有客死異鄉
之嘆欲嚴飭中外自配𨽻編管覊管之外惟他郡作過
之人許勒歸本貫其餘悉從本條科罪不得輙将土著
[168-27b]
之家人屬押出外界從之
 
 
 
 
 
 
 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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